关于推荐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
 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:

为总结经验、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激励广大煤炭工业干部职工在新时代担当作为、建功立业,以更饱满的热情、更有力的干劲积极为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,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印发了《关于评选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》(人社部函〔2022〕85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通知要求,积极做好推荐工作。

我校推荐名额为: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1个,全国煤炭工业先进工作者1名。请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于8月11日12:00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gdjsgzb@163.com,逾期不予受理。

推荐材料包括:推荐工作报告(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、推荐过程、考察情况、推荐意见等)、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(附件3)、先进集体初审推荐审批表(附件4)、劳动模范(先进工作者)初审推荐审批表(附件5)、每个初审推荐对象20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、推荐对象照片(先进集体6寸代表集体形象的不同内容彩照8张;先进工作者5寸工作彩照2张)。

学校将成立“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领导小组”,对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初审,并报学校党委会审批。审批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辽宁省评选领导小组。

联系人:胡文全,电话:63704。

附件:《关于评选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》(人社部函〔2022〕85号)

党委教师工作部

2022年8月9日

附件【关于评选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.zip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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