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扎实推进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的实施,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教育部印发了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 (教师〔2018〕16号,以下简称《准则》)。为了促进教师全面理解《准则》的基本内容,全面贯彻执行《准则》的各项要求,造就政治素质过硬、业务能力精湛、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,现就组织开展好《准则》学习教育活动通知如下:
一、学习教育活动主题
学习教育活动以“不忘初心,立德树人”为主题,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《准则》要求,时刻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,自觉做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、以德育德的楷模,维护教师职业形象,提振师道尊严。
二、学习教育活动对象
学校全体在编在岗教师、在校工作的兼职教师及其他有授课任务的人员。
三、学习教育活动内容及方式
1.学习的主要内容。学习《教育部关于印发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〉的通知》文件和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对《准则》做好宣传解读,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,做到人人应知应做、必知必做。
2.学习方式。采用教师自学与组织教师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,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时,并做好学习记录。
3.组织开展学习效果测评。学习结束后,各单位要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一次《准则》学习效果测评,测评结果不合格的教师需要重新学习、重新测评。
4.本次《准则》学习教育活动应在12月中旬之前完成。
四、活动要求
1.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《准则》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,切实加强对教师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。
2.认真准备,全面总结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,制订详细的《准则》学习教育计划,创新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,个人自学时以学习领会原文为主,集中学习时以辅导、效果测评和交流学习体会为主。学习教育活动要切实做到全覆盖、无死角,时间保证、内容落实、务求实效。
3.上报学习教育活动总结。请各单位于12月17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总结(配学习教育活动照片)报送至校党委教师工作部(主楼123室),报送邮箱:lgdjsgzb@163.com。联系人:胡文全,联系电话:0418-5110276。
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学习效果测评试卷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存档,备查。
附件1:教育部关于印发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的通知
附件2: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
附件3: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学习效果测评试卷
党委教师工作部
2018年11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