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
 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、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以及学校《中共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》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和要求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促进教师全面理解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的基本内容,准确把握《规范》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,使师德规范成为教师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,现就组织开展好《规范》学习教育活动通知如下:

一、学习教育活动主题

学习教育活动以“自觉践行,身正为范”为主题,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《规范》要求,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、以德育德,争做新时代“四有”好老师。

二、学习教育活动对象

学校全体在编在岗教师、在校工作的兼职教师及其他有授课任务的人员。

三、学习教育活动内容及方式

1.学习的主要内容。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以及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中有关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的内容,认真学习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和要求。

2.学习方式。采用教师自学与组织教师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,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时。教师要认真填写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师师德师风学习教育记录表》,各单位统一以电子版方式存档备查。

3.组织开展学习效果评测。学习结束后,各单位要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一次以《规范》和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效果测试,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教师需要重新学习。

4.本次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应在5月底之前完成。

四、活动要求

1.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《规范》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,切实加强对教师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。

2.认真准备,全面总结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,制订详细的学习教育计划,创新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,个人自学时以学习领会原文为主,集中学习时以辅导和交流学习体会为主。各单位可以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共同体,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教师的组织引领和示范作用。学习教育活动要切实做到准备充分,时间保证、内容落实、务求实效。

3.上报学习教育活动总结。集中学习后,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和提炼活动中的好做法、好经验。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总结(配学习教育活动照片)报送至校党委教师工作部, 报送邮箱:lgdjsgzb@163.com。联系人:聂仁东,联系电话:0418-5110276。

附件:1: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师师德师风学习教育记录表》

2: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(教人[2011]11号)

3: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(教师[2014]10号)

4: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(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)

党委教师工作部

2018年5月3日

附件【关于开展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(5.3)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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